对于SAP系统中的供应商和客户主数据中的某些字段,例如统驭科目、增值税号、银行卡号、付款条件等,可以通过后台配置控制字段是否可编辑、编辑后是否需要二次审批才生效。
例如,现在客户主数据中的统驭科目是不可编辑状态,我们可以调整后台配置使其可编辑。
重新进FD02就能更改会计视图中的统驭科目字段了。
那么,如果希望统驭科目字段修改后要另一个账号审批才生效,亦可通过后台配置实现。
此时FD02修改统驭科目,然后去记账看看。
修改前是11220101,修改后是12210101,保存时系统提示修改必须确认(审批)才生效。
此时如果再FD02修改会提示如下消息,需先通过FD08确认变更。
先F-02使用未复核前的客户做一笔账,可见带出的统驭科目是修改后的科目。说实话系统的这个设计有点鸡肋,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既然需要复核、那么复核前就应该用修改前的科目记账,但由于数据库设计原因,一旦修改就会立刻用新的统驭科目记账了,只是无法进行自动付款(F110,SAP标准的自动付款程序)而已。
如果要实现未复核前不允许记账,可通过OB28做查询记录了待复核客户的表进行校验。可根据KNA1和KNB1的CONFS的值判断敏感字段修改的复核状态,1为待复核、2为已拒绝、空为无待复核变更。
换个账号登入SAP执行FD08(单个)或者FD09(清单)即可对此次修改进行复核,供应商则用FK08和FK09进行确认。
更多:Enhancement spot in include MF02DFEX for customer MF02KFEX for vendor.
本文作者: GavinD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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